【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2.07.05 03:29 am

入股華亞科爾必達    美光下了一步好棋

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廣泛應用於個人電腦、手持設備及各種多媒體設備。DRAM產業是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價格劇烈變動、易受景氣循環影響的高風險產業。近10餘年來,台灣在DRAM產業投注了非常龐大的資金和人力,曾是政府「兩兆雙星產業發展計畫」中的一個扶植重點,卻如坐雲霄飛車般地上下起伏震盪,苦多於甘,箇中滋味真是「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

2008年起,全球DRAM過度擴產,業者彼此惡性競爭,導致價格不斷下跌, DRAM產業進入景氣低迷期,再加上全球金融海嘯接踵而來,可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不少廠商營運困難,股價暴跌,甚至面臨破產厄運,台灣的DRAM業者也不例外。

產能過剩陷低迷

全球DRAM產業依製程技術的差異,可分為兩大陣營,一是溝槽式(Trench)陣營,以德系的奇夢達(Qimonda)為主;另一是堆疊式(Stack)陣營,有韓系的三星及海力士(Hynix)、日系的爾必達(Elpida)、以及美系的美光(Micron)。這五大集團囊括了全球DRAM市場,在2008年初的市占率排名以三星為首,其餘依次為海力士、爾必達、美光及奇夢達,尤其是三星與海力士兩家韓系大廠就占了全球逾45%的市場 。

台灣大多數的DRAM業者,如南亞科、華亞科、茂德及華邦電,原都與奇夢達合作,屬於溝槽式陣營,只有與爾必達合作的力晶和瑞晶屬於堆疊式陣營。

不過,溝槽式技術龍頭奇夢達在製程演進到50奈米階段時遇到瓶頸,財務陷入困境,其大股東英飛凌(Infineon)也無力支撐,奇夢達因而面臨破產危機,台灣的幾個合作廠商只好另尋出路,像華邦電就毅然退出DRAM產業,而茂德則頻頻徘徊於斷炊邊緣。

南亞科選擇調頭轉向,於2008年4月與美光簽署合資合約,約定雙方互補長短,共同開發零奈米以下堆疊式DRAM技術,並在台灣設立合資公司亞美科技,由雙方各自持股50%,預定在2009年底前各自投入5.5億美元的現金、資產和技術。

依計畫,亞美科技將向南亞科租用一座8吋晶圓廠,並加以改造升級為12吋晶圓廠。

亞美科技生產的DRAM,透過供應契約的安排,將按約定比例獨家銷售給美光與南亞科。

約在同時,原由南亞科與奇夢達於2002年出資各半設立、而於2006年上市後雙方持股各降為35.6%的華亞科,因奇夢達的技術瓶頸和財務困境而進退維谷,導致雙方合作關係的矛盾衝突更加擴大。2008年10月,奇夢達無以為繼被迫退出華亞科,其35.6%持股由美光以4億美元價格承接,透過盤後交易方式於10月及11月各取得17.8%股權,分兩階段完成收購。美光因而得以和南亞科平分共享華亞科的產能,也準備將其堆疊式DRAM製程技術授權給華亞科使用。

美光自奇夢達收購華亞科35.6%股權,雖已超過20%門檻,但因屬於公開發行公司持股逾10%的股東,依證交法第22條之2第1項第3款轉讓股權予特定人的交易,依法不須適用強制公開收購的規定。那麼美光為何還要分兩階段各取得17.8%華亞科股份的方式去進行收購呢?因為若一次收購華亞科股權逾三分之一時,依公平交易法規定須經公平會核准。若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不須向公平會申報,直到第二階段才須經公平會核准。

美光入股華亞科後,與南亞科加深了策略聯盟關係,可以直接運用現有的華亞科產能滿足雙方的需求。美光與南亞科原先計畫透過亞美科技租廠改建的構想,因時空變遷而必要性大減,雙方乃決定同步縮小對亞美科技的後續投資,集中全力加強華亞科的競爭實力。後來,華亞科於2012年3月私募現金增資新台幣50億元,由美光全部認購,持股躍為40%,南亞科在華亞科的持股則被稀釋成26%。

掌握技術保利基

在這一波台灣DRAM產業的大搬風中,美光顯然是大贏家,一舉成為全球第三大DRAM集團。南亞科背後擁有台塑集團的強大財務靠山,對資金緊湊但技術堅實的美光來說,是其未來推動戰略布局的可能奧援。

南亞科和華亞科能在其技術合作夥伴奇夢達熄燈之前,及時地轉進美光陣營,取得先進堆疊式製程技術,有機會進一步取得美光NAND Flash的技術授權,更全方位地建構記憶體產品組合,對南亞科和華亞科而言,也算是「退可守、進可攻」的一步好棋。

美光與南亞科找到了一個可以互補長短,共利雙贏的利基,在戰況劇烈的DRAM產業版圖上保住了繼續競爭的一席之地。

2008年末,有鑑於台灣DRAM產業的岌岌可危,台灣政府不得不介入主導DRAM產業的紓困和整合。經過多番思考討論,經濟部決定成立台灣記憶體公司,邀請產業界大老出面主持,在美系的美光和日系的爾必達之間二選一作為合作夥伴,推動台灣DRAM廠商大整合。這個整合計畫立意甚佳,也曾與爾必達簽訂了初步協議,可惜因種種問題而功虧一簣,未能成局。

2009年底,政府「DRAM產業再造方案」正式停止,黯然落幕。

2012年2月,原被台灣較看好的爾必達,因為景氣持續低迷和日圓鉅幅升值的雙重打擊,突然宣布聲請破產更生保護,由東京地方法院指定重整人,以兩階段競標方式改組重整。

參與投標者包括美光、海力斯、東芝等各國大企業,據聞也有歐美和中國知名私募股權基金加入競逐,結果由美光脫穎而出,並於7月初完成簽約,以25億美元併購爾必達,等東京地方法院批准後即可成交。

美光收購爾必達的同時,同時取得爾必達對台灣瑞晶約65%的持股,美光也與力晶簽約買受力晶手中約24%的瑞晶股份。若美光能再拿下瑞晶第三大股東金士頓約一成的持股,瑞晶就會變成美光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

美光於2008年與南亞科結盟並取得華亞科經營權,2009年原有機會整合台灣DRAM產業,可惜未能成局。結果,較被看好的爾必達卻於2012年陷入營運窘境,淪於破產邊緣,被迫投入美光懷抱。美光經此一役,產能應可超越海力士而逼近三星,全球DRAM產業勢形成三強鼎立局面。台灣DRAM產業最終可望在美光手中完成整合。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刊登)


【2012/07/04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黃日燦看併購/美光 下了一步好棋 | 商業企管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7203773.shtml#ixzz209LdV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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