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三星和解? 蘋果:沒反抄襲條款免談

2014/01/21 - DIGITIMES 劉欣欣/綜合外電

 

蘋果(Apple)與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之間的專利訴訟戰終於進入和解階段,不過據傳蘋果強烈要求,和解內容必須包含「禁止抄襲條款」,蘋果對三星砲火依然猛烈,雙方距離達成和解共識恐怕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根據科技網站CNET報導,最近曝光的法院文件顯示,蘋果與三星為避免3月底將舉行審判的另一輪專利官司,目前正在法官的要求下就和解進行談判,不過專利部落格Foss Patents寫手Florian Mueller發現相關法院文件,顯示蘋果提出了2項條件才願意與三星談和解。

 

根據蘋果首席智慧財產權顧問B.J. Watrous在上週呈交給美國北卡羅來納州地方法院的文件,蘋果方面堅持,與三星的和解談判必須界定授權範圍,並須納入禁止抄襲蘋果產品的條款,目的是為了防範日後三星的產品又抄襲蘋果手機的設計。

 

蘋果也在這份文件中駁斥,三星方面聲稱蘋果願意在不包含禁剽竊條款的情況下,與三星達成和解的說法。Watrous強調,蘋果向三星提出的和解提議都有包含限制授權範圍及禁止抄襲蘋果產品等條款。

 

根據Apple Insider報導,蘋果與宏達電在2012年11月的和解協議中就有包含禁止抄襲條款。

 

此外,蘋果在2012年與三星的專利訴訟中勝訴,提出執行永久禁止令的要求,蘋果也在同份文件中指控三星企圖靠拖延戰術,阻礙其禁令的執行。

 

蘋果與三星是在聯邦法官的命令下展開和解談判,雙方高層均同意與第三方仲裁者協商,來化解雙方的專利爭端,調解會預定將於2月19日舉行,不過截至目前兩造仍未能達成和解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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